不动产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6-15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
于涛九九年购买萨尔图区新村7-45-1-501的房屋,并于2015年 7月24日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登记,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NA723516号。现权利人 于涛向大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该房屋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将一并转移登记到权利人于涛名下。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现进行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7月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萨尔图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分中心
联系方式:4608611
申请人:于涛
公告单位: 萨尔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