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行政处罚权力事项
发布日期: 2014-07-18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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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土地管理行为的处罚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 |
市国土资源局 |
下放到区 |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全市范围内重大事项的处理,以及动态检查指导督办。 |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全市范围内重大事项的处理,以及动态检查指导督办。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1年1月8日修正) |
派驻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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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2012年12月13日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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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行为的处罚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8月27日修正) |
市国土资源局 |
下放到区 |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全市范围内重大事项的处理,以及动态检查指导督办。 |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全市范围内重大事项的处理,以及动态检查指导督办。 |
二、《关于确定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权限的通知》(地发〔1997〕140号) |
派驻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