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公开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和可持续发展的研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依法组织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和县(区)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指导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组织编制和实施市级土地、矿产综合性规划及专项规划,制定土地利用、矿产勘查等年度计划,并监督检查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指导和审核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级矿产资源等专项规划。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土地、矿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登记;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指导和组织落实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报批、审核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拟订全市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项目勘测、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市级重大土地调查专项,指导县、区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承办由市人民政府颁发土地证书的土地登记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收储、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政府收购收回、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执行和监督落实国家国有土地划拨用地目录、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承担应由市级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全市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中介行为,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组织实施省级规划矿区,划定市级规划矿区;负责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的初审论证,审查对外矿产资源开发合作项目;承担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监督管理全市国家出资的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开展矿产资源利用调查、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和矿产资源政策研究,提供全市矿产资源数据。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管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与评价;负责全市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而引起的地质环境问题。
(十二)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应急处置,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三)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和监管资金使用。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国土资源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四)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负责国土资源科技项目及成果管理,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编报范围
2015年纳入国土资源局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共17个,明细如下:
(一)行政单位9家: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地热办、萨尔图分局、让胡路分局、龙凤分局、红岗分局、大同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二)事业单位8家: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利用监测技术中心、统一征地工作站、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中心、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土地勘测设计所。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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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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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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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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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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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收入 |
6,197.49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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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专户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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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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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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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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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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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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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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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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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学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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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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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56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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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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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医疗卫生 |
19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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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节能环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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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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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农林水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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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交通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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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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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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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金融监管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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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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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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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5,24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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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 |
19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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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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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预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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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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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6,197.49 |
二十五、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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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0.00 |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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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0.00 |
本年支出合计 |
6,19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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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下年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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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总 计 |
6,197.49 |
支 出 总 计 |
6,19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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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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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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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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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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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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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19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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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56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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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56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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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医疗卫生 |
19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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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5 |
医疗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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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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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502 |
事业单位医疗 |
6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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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5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2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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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5,24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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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1 |
国土资源事务 |
5,24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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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101 |
行政运行 |
1,43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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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103 |
机关服务 |
20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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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105 |
土地资源调查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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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106 |
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 |
1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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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108 |
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 |
8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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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112 |
土地资源储备支出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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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150 |
事业运行 |
7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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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199 |
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 |
2,48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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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9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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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9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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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9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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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2 |
提租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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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3 |
购房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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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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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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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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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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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619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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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支出 |
239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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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资 |
161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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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 |
56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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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医疗保险 |
19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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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
8.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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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
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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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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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工资及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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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 |
407.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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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费 |
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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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费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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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 |
3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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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 |
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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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费 |
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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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费 |
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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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取暖费 |
64.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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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费 |
14.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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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 |
3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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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其他 |
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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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费 |
4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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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取暖费补贴 |
137.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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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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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29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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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生活补助 |
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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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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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1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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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保证金 |
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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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 |
310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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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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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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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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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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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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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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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0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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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0899 |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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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10 |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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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1001 |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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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12 |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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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1201 |
耕地开发专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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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1202 |
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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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1203 |
土地整理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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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农林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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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60 |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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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6099 |
其他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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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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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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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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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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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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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支出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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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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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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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医疗保险 |
|
|
|||||||||||||
工伤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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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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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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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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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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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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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通讯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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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取暖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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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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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维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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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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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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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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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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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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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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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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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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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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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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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安排数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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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29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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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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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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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28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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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8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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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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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共预算收支总表的说明
足彩365怎么样2015年年初预算6197.49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6,034.24万元)增加163.25万元,主要原因: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及市政府工作安排,新增项目经费。
二、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的说明
(一)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足彩365怎么样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6197.49万元,占2015年收入总计100.00%。
(二)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
足彩365怎么样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占9.13%;医疗卫生(类)支出占3.12%;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支出占84.63%;住房保障(类)支出占3.12%。
(三)财政拨款安排情况
足彩365怎么样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6197.4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数565.79万元;
2、医疗卫生预算数193.44万元;
3、行政运行(国土资源事务)预算数1,439.52万元;
4、机关服务(国土资源事务)预算数200.68万元;
5、土地资源调查预算数150.00万元;
6、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预算数104.00万元;
7、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预算数83.00万元;
8、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预算数80.00万元;
9、事业运行(国土资源事务)预算数701.25万元;
10、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预算数2,486.21万元;
11、住房公积金预算数193.60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足彩365怎么样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合计295.4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9.70万元,2014年预算支出9.80万元,减少了0.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5.71万元,2014年预算支出395.00万元,减少了109.2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按要求清理非在编公务用车,公务用车数量减少;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公务用车利用率,同时尽可能运用公务用车以外的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有效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对足彩365怎么样2015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教育(类)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款)其他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支出(项):指用于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方面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未实行归口管理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六、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费的支出。
七、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待遇人员的医疗费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指用于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包括行业标准、规程、规范管理,宣传、内部审计、财务监督,行风建设等支出。
十二、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指用于地质环境、地质遗迹等开发、利用、监测、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根据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黑龙江省矿产资源补偿费使用管理办法》(黑财建〔2002〕76号)和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黑龙江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黑财建〔2005〕48号)规定,用于全省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地质遗迹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除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外的其他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的支出。
十九、城乡社区事务(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规定,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农垦、森工系统)、土地收购储备、拆迁补偿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城乡社区事务(类)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款)土地整理支出(项):指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12〕151号)规定,用于全省基本农田建设及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事务(类)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支出(款)其他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支出(项):指根据省农牧渔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黑龙江省基本建设征(拨)用菜田收缴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管理办法》(黑农厅联〔1986〕第74号、黑财综字〔1986〕第7号、黑价联字〔1986〕第24号)规定,用于新菜田开发建设及规划编制等方面的支出。